“这把枪是我钓鱼时捡的,都不知道怎么用。”7月4日晚,在绵遂高速三台收费站口,绵阳 (微博)三台交警、巡特警发现男子李某驾车携带有一定杀伤力的长筒高压气枪,7月5日,三台公安局对该男子作出治安拘留3日处罚。

  当晚10点左右,民警正在进行社会治安集中清查行动,一辆轿车驶来,在查验中,民警发现车辆后排有一把长筒气枪,驾驶人李某神色慌张地说道:“我今天去钓鱼,在堰塘边捡到的,枪都不晓得怎么用,还不晓得该怎么处理呢。”

  7月5日,三台新德派出所指导员张俊介绍说,如捡到枪支应立即报警,上缴公安机关,李某行为已构成非法携带枪支罪,违法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因此对其治安拘留3日。

  据悉,7月4日晚上开始,绵阳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重点敏感时段社会治安第三次集中清查行动”,联合巡特警、治安警等警种围绕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开展大清查、大收缴。截至7月5日下午3点,查获非法持有的管制刀具8把、电击警棍1根、伸缩警棍2根。7月4日晚集中清查行动中,直属二大队和三台大队在对重点车辆检查中,分别查获1支钢珠枪和1支高压气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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