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房沟水库是新区主要生活饮用水的直接取水源地,承担着向新区居民供水的任务。为保护水源,这里禁止养殖、电鱼、钓鱼等一切有可能污染水质的行为。根据《盐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油房沟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改方案的通知》(〔2014〕59号〕),县渔政站采取三项措施,加大对油房沟水库执法监管力度,以有效保护饮用水源。

云南昭通盐津县渔政站三项措施整治油房沟库区钓鱼行为保护饮用水源

  一是开展宣传。在了解和掌握油房沟库区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在库区制作了固定宣传标语2幅,向库区周边群众及小学生散发了禁止在库区渔业捕捞宣传资料50余份。

  二是开展执法检查。采取白天和蹲点相方式灵活机动地在库区沿岸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检查,对电鱼、钓鱼等捕捞作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截至目前,没收非法捕捞网具2张、查获电鱼案件1起,没收电鱼器1台(套),劝导钓鱼爱好者游钓10余人次。

  三是设立举报电话。截至目前,接到3起库区钓鱼举报电话,对每一起举报电话都做到件件有回音。

  下一步,渔政站和水利局水政大队联合开展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整治力度,尤其对电鱼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在保护好饮用水源的同时,也要保护好水库内起到“洁水”作用的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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