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本应是修身养性、享乐生活的事,然而,因为贪图小便宜,李某兄弟俩被鱼塘管理者打伤。1月24日,武强县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马某以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3年7月19日21时许,李某兄弟在马某管理的池塘钓鱼,马某发现后遂叫上正在街上坐着玩的老乡一起过去,想要制止李某兄弟。双方并不认识,于是争吵起来,趁着天黑,马某用拿着的手电筒向兄弟俩的头部砸去,两人躲闪不及头部均被打伤。经法医鉴定,李某兄弟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马某想要保护自己的鱼塘,但方法出现偏差,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兄弟俩受伤也并不是无缘无故。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它告诉我们不管做什么,一定要“行驶”在遵纪守法的正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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