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海南省出新规定:八月起磺胺超标的罗非鱼不收购
由于近期国际市场屡发罗非鱼磺胺药等残超标情况,严重影响我罗非鱼出口。为确保全省罗非鱼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有关规定,海南省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决定从2013年8月1日起全省出口企业对磺胺等药残超标的罗非鱼一律不准收购。如原料进厂后发现药残超标,则每斤鱼价下降一元,由工厂直接从购鱼款中扣除。同时,加工厂保留对该批产品质量安全法律追究权利。目前,翔泰、通威、中渔、泉溢、蔚蓝、勤富等企业已明确表态坚决执行此决定,希望各工厂和养殖场积极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水产品养殖用药操作规程,不准使用禁用药,坚决遵守限用药休药期规定,以免自身造成损失。
此外,目前由于罗非鱼出口继续面临人民币升值、国际市场巴沙鱼价格冲击以及广东罗非鱼将于八月底陆续上市等不利因素影响,省流加协会建议各养殖场理性处置好存塘鱼货,防止往年罗非鱼原料滞销情况发生,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申明:
1.本站部份内容系网友自发上传与转载,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
2.本站发布的所有文章、图片等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收集、转发网络资源。
3.我们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将版权疑问、授权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49071903@qq.com,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并进行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