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江西省分宜县法院一审判决供电公司承担60%的责任,李宗平自负40%的民事责任。
以案释法
电线保护区钓鱼存过失
法院认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列举了10种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而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钓鱼的行为并未在列举之列;其次,钓鱼触电是以水面为目标的一种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在保护区内钓鱼是否会对电力线路造成危害,供电公司并未提供证据。
但是李宗平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钓鱼时未对周围环境进行认真观察,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疏忽大意以致发生触电事故,李宗平自身存在重大过失。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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